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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文方案》颁布实施60周年的回顾与展望

2020-11-21 17:11| 发布者: vangzhaij| 查看: 2925| 评论: 0

摘要: 壮族是全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目前全国壮族人口1800多万人。广西是壮族世居人口最多的省区,壮族人民世代使用自己的母语——壮语作为主要交际工具,对壮语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和认同感。1957年11月29日,周恩来总理主 ...

壮族是全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目前全国壮族人口1800多万人。广西是壮族世居人口最多的省区,壮族人民世代使用自己的母语——壮语作为主要交际工具,对壮语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和认同感。1957年11月29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正式批准《壮文方案》,并同意在壮族地区推行使用,壮族人民从此结束了只有语言,没有统一、合法文字的历史。60年来,通过不断创新推行使用形式,壮语文在广西得到长足的发展、广泛的认同和运用,走上了一条壮汉双语和谐发展之路。

《壮文方案》颁布实施60周年的回顾与展望

资料图片。

一、60年的非凡历程

壮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是壮族的主要标志之一。早在隋唐时期,壮族先民就创制了古壮字,到明清时期达到全面兴盛阶段,有大量的碑刻、师公唱本和民歌抄本传世。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文字没有得到规范和统一,只在民间的一定范围内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帮助壮族人民创制了拉丁化的拼音壮文。1957年11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批准了《壮文方案》。12月10日,国务院对《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作了正式批复:“同意报告中关于壮文方案的意见。壮文方案可在壮族地区逐步推行,在推行过程中应该随时总结经验,使方案更加完善。以后修订方案的时候,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报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后实行。同意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五项原则,今后少数民族设计文字方案的时候,都应该按照这些原则办理。”《壮文方案》颁布实施60年来,壮语文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文革”期间,是壮语文事业发展的启动时期,拼音壮文初步得到推行使用,为壮语文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旧中国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真正实现了民族平等。党和国家启动了为少数民族创制文字的工作。1952年2月,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首先派袁家骅、韦庆稳(壮族)、张均如等到广西,会同广西的壮语调查工作队,进行壮语调查,拉开了创制壮文工作的序幕。在对广西壮语方言土语进行大量调查基础上,通过不断地比较、分析和讨论,于1955年4月底制定出以拉丁字母为主的《壮族文字方案(草案)》。经广西省人民政府同意,1955年12月11日,《壮文方案(草案)》在《广西日报》上公布并征求意见;1957年11月2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壮文方案(草案)》。壮文的推行使用工作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广大壮族人民掀起了学习壮文的热潮。这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出版社成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开设壮语广播节目,壮族聚居的各地、市、县相应建立了壮文推行工作机构。自治区下发文件,要求在壮族儿童不懂或少懂汉语的壮族聚居地区学校设置壮文预备班,学生学壮文一年,再转入学汉语课本;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壮文扫盲。全区建立了区、地、市、县壮文学校52所,先后培训了40000多名壮文骨干,参加学习壮文的群众达290多万人,占应扫盲对象的90%,其中达到扫盲水平的有70多万人,有120万人学会了声、韵、调并能够拼写自己的话及简单造句。但“文化大革命”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出版社等民族语文工作机构遭到裁撤,《壮文报》等民族语文专业报刊被迫停刊,人员被下放或调离,方兴未艾的壮语文工作处于全面瘫痪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到20世纪90年代初,是壮文恢复使用并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推行使用壮文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形成。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相关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于1980年6月25日决定恢复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2年3月13日公布实施《壮文方案(修订案)》,确立全部采用拉丁字母形式来记录和书写壮文。各地县推行壮文工作机构、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语文印刷厂、《壮文报》和《三月三》也随之逐步恢复,一度遭到严重破坏的壮文工作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自治区成立了壮文指导委员会,于1989年分别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壮语文推行使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指导、协调、解决。按照“积极稳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壮族地区农村、学校、机关逐步推行使用壮文”的方针和“搞好重点,逐步铺开”的措施,农村壮文扫盲和壮文进学校工作全面铺开。农村壮文扫盲发展到53个县、市,参加各种学习班人数达50多万人,经考试验收,有25万多人达到了脱盲标准。壮文进校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以壮为主,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十六字成为壮文进校的工作方针,全自治区45个县、市的445所小学使用壮、汉语文教学,4所民族师范学校分别开设了壮语文必修课,广西壮文学校和广西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分别开设壮文中专班和本科班。自治区还出台规定,要求各地各级行政机关所挂的机关法定名称的牌子和使用的印章,一律书写壮汉两种文字,大型会议的横额及公共场所的名称牌子也应同时冠上壮文。壮语文工作进一步得到尊重和保障。

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推行使用壮文工作进入“软着陆”时期,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调整优化并趋向成熟,推行使用壮文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轨道迈进。按照“积极稳步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壮族聚居地区推行使用壮文”的原则,自治区进一步重申了“各机关单位的牌匾冠以壮、汉两种文字”的规定。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条例》《关于加强我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壮汉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在使用壮语的农村,要用壮文扫盲,农村扫盲要和壮文进校、科技扶贫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壮汉双语教育工作;在壮族聚居地区,继续做好壮汉双语教学的试点工作;认真抓好双语师资和壮文教材等配套建设;民族院校应当对壮族学生开设壮语文必修课或选修课,培养壮语文研究、翻译、师资等各类专业人才;学生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参加考试,与使用汉字具有同等效力,等等。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区实施壮汉双语教育的中小学校要达到300所以上,在校学生达到15万人以上,基本形成壮汉双语教育体系。重点实施63个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项目。《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施行,规定重要公共场所名称的招牌和标牌应同时使用壮文和汉文。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初中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高中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明确壮语文课程的性质、教学要求、教学目标,结束了广西壮汉双语教育没有课程标准的历史。2017年11月28日,自治区民语委对审定通过的第一批壮文规范词语1358条予以发布并推荐推广使用,这是《壮文方案》颁布60年来,首次发布的壮文规范词语。2018年5月3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加快了广西民族语文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壮语文的社会应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和翻译、出版、新闻、广播、影视、古籍整理、学术研究、交流等都取得重大成果。

                                                                《壮文方案》颁布实施60周年的回顾与展望

农村扫盲群师教壮文。

二、60年的主要成就

(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壮语文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壮语文在广西的独特地位。1957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壮文方案(草案)》。1982年,经国家民委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壮文方案(修订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国家法定货币人民币,壮文是人民币上4种少数民族文字之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曾经开设壮语广播。《民族画报》出版壮文版。从1983年到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自治区政府批转区语委、民委、教育局关于在马山等二十二个县部分小学使用壮文教学试点和农村使用壮文扫盲的报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所挂牌子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为壮语文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2018年5月3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广西民族语文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轨道。60年的实践证明,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民族语文政策,符合广西区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民族教育质量、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二)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壮语文教育教学体系,壮汉双语教育稳步持续发展。壮汉双语教育稳步发展。截止2017年秋季学期,广西实施壮汉双语教育教学的县(市、区)共有36个;全区壮汉双语学校幼儿园、学前班124所(班),在校生14900人;双语中小学261所,在校生11万多人,专任壮汉双语教师3000多人。广西的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壮汉双语教育,实施壮汉双语教学工作,壮汉双语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均明显高于当地同类学校。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单位都招收研究壮族语言文字的博士研究生,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分别开设有硕士、本科层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壮语方向)和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壮汉双语方向),壮语文教学工作与人才培养已形成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基本体系。同时,壮汉双语教育在促进农村扫盲工作和民族教育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壮文恢复推行以来,自治区组织力量先后编印壮文扫盲教材7种约35万册,扫除青壮年壮文盲达25万人。1999年以来,自治区每年举办农民学壮文学科技培训班,把学习壮文和学习农村实用技能紧密结合,农民学员们不仅学会了壮文,达到了壮文脱盲标准,而且掌握了种养技术,为脱贫致富打下了基础。还通过举办歌师歌手培训,挖掘和培养壮族青年歌师歌手,创作和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壮语山歌作品,用壮汉双语编制《山歌汇编》,有效地带动当地群众学好本民族语文的热情。

(三)加强壮语文的研究和保护,推动了壮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自治区民语委积极探寻民族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开展壮语词汇调查收集工作,编纂了《壮汉词汇》《现代汉壮词汇》《壮语词典》等工具书,为壮文规范学习和翻译提供参考。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的统筹管理,出版《壮文社会用字规范手册》。开展《中华古壮字大字典》编纂工作,自治区民族古籍办等研发了古壮字录入系统,解决了造字录入方式简化的技术难题。古壮字被纳入国际标准制定。壮文信息技术被纳入了国家标准化制定范围。中央民族语文翻译局壮语文室成功研发了壮文校对软件,填补了我国壮文辅助翻译软件领域的空白。自治区民语委积极开展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抢救保护工作,建立了包括壮语在内的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数据库。做好民族语言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抢救、挖掘、收集整理工作,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古籍整理、文学、音乐、歌舞、山歌等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领域的使用。有大量的山歌、民谣、故事、传说、寓言、经籍以及各种用方块壮字记录的古籍用壮文或壮、汉两种文字出版发行,其中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共抢救、搜集到世居少数民族古籍6000多册(件),翻译整理出版各少数民族古籍成果800多种计6000多万字,成果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奖项共20多个,有5部古籍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中3部是古壮字古籍。有壮文创作的小说、散文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和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层群众纷纷用民族语言文字来创作、编排、表演民族歌舞,其中民族音画《八桂大歌》获文化部文化新剧目奖,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化新剧目奖。

(四)扩大壮语文社会应用覆盖面,形成了双语和谐的语言环境。壮文不仅应用于全区法定单位的单位名称牌匾和公章,部分党政群单位网站名称,部分主要公共场所和街道(道路)、地名名称标识,还应用于部分重大会议(活动)条幅、标语、背景板,尤其是近年来,广泛应用于全区各地民族团结宣传月、“壮族三月三”等活动中,助力打造广西特色民族文化品牌,进一步扩大了影响力。中央民族语文翻译局壮语文室牵头做好全国党代会、每年全国“两会”的壮文翻译和壮语同声传译工作,为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履职尽责、参政议政提供了服务保障;完成《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胡锦涛文选》《江泽民文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资本论》等领袖经典和党的重要文献的壮文版本的翻译工作,为在壮族地区传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出了贡献。民族语言文字在广播、影视等事业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广西电视台开播壮语新闻、壮语报道等节目,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开播壮语新闻、壮语科技知识、壮语文广播学校等节目,至2018年4月底,全区共有35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了民语节目,其中自治区级2个,市级2个,县级31个,涉及有壮、侗、苗、瑶、仫佬、毛南、京等7个语种。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自2017年起分别在上林和忻城举办壮语春晚,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全球直播,成为广西壮族文化与全国各地、世界各地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壮文版《广西民族报》《三月三》杂志成为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培养壮文文化新人的主阵地。用壮语译配的影片每年约有90部,壮语电影下乡活动年均放映2000多场次,观众达30多万人次。在全国首次探索和尝试少数民族语文标准化考试,从2016年起逐步开展壮语文水平考试常态化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推行壮语文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专业机构,保障了民族语文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民委成立中央民族语文翻译局壮语文室,专门负责翻译重要领袖著作、党和国家重要政策文件。自治区党委政府于1988年成立了壮文指导委员会,历经两届并召开过两次壮语文工作会议,对壮语文的推广使用工作起到决策引领作用。自治区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壮语文工作事务。设立广西民族报、三月三杂志社、广西民族出版社,负责壮语文图书、报刊的印刷出版发行和宣传报道工作。设立民族语文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广西民族语文翻译人才库,为民族语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壮文方案》实施60年来,广西的壮语文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应用、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广西壮语文事业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对壮语文和壮汉双语教育的认识有偏见或模糊。比如不认同论,不认同拼音壮文是壮族人的文字,反对推行壮文,抵触、抵制壮汉双语教育;无用论,认为学习壮文没有用处,认为壮汉双语教育可有可无;悲观论,对开展壮汉双语教育工作持怀疑、观望态度。二是壮汉双语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2010年以前,由于对壮汉双语师资培养工作重视不够,双语教师来源中断。加上20多年间,有很多壮文教师转岗、调离和退休等因素,壮汉双语教师严重短缺。2014年开始实施“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但人才培养还需要一定的周期和时间。通过培训方式培养双语教师,有部分人只能勉强上壮语文课,不能完全胜任双语教学工作。三是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力度仍不足。受强势语言、全球化、互联网等的冲击,广西少数民族语言社会使用功能正处于逐渐弱化,使用人数逐步减少,一些少数民族语言陷入濒危境地,抢救和保护的任务繁重。四是语言文化安全面临新挑战。广西作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自治区级和市县级广播或电视只有少量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而没有少数民族语言频道,给境外一些宗教极端组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播放少数民族语言节目、宣扬极端思想等预留了空间和阵地,这对我国民族文化安全而言无疑是潜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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